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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广西/南宁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0771-2971051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10131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国家医保 专利产品 市场保护
销售渠道:医院 药店 社区/乡镇卫生院
执行标准 | 颗粒剂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0771-2971051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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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质期 | |
备注 |
产品介绍:
复方鱼腥草颗粒
汉语拼音:FufangYuxingcaoKeli
【成份】鱼腥草、黄芩、板蓝根、连翘、金银花。辅料
为糊精、β-环状糊精、糖粉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。
【作用类别】本品为耳鼻喉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【功能主治】清热解毒。用于外感风热所致急喉痹、急喉喑、急乳蛾,症见咽喉干痛,声音嘶哑,咳嗽咯痰,发热;急性咽炎、扁桃体炎有上述证候者。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一次1袋,一日3次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忌辛辣、鱼腥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。
3.糖尿病患者慎用。
4.扁桃体化脓并全身有高热等症状者应去医院诊治。
5.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,或出现其他症状,应去医院就诊。
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7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
8.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
9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规格】每袋装6克。
【贮藏】密封。
【包装】每袋装6克;铝塑复合膜袋。
【有效期】暂定为一年。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0101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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